各院(部):
现将《商洛学院教学督导章程(修订)》(商院评〔2025〕2号)、《商洛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商院评〔2025〕3号)予以印发,请各院(部)遵照执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院(部)教学督导章程、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施细则,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附件:1.《商洛学院教学督导章程(修订)》
2.《商洛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与评价办法》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