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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校级预赛教学综合评价量化实施办法
2018-05-04 08:19  

根据《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办法》(商院〔2009〕93号)和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校级预赛阶段教学综合评价量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级教学督导专家为主要成员的“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校级预赛教学综合评价量化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校级预赛阶段参赛选手教学综合评价和量化工作。

二、评价程序和规则

1.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办公室(教务处)向督导与评估中心提供校级预赛选手名单及本人承担的教学任务安排课表。

2.评委会将参赛选手分为文理两组,开展教学综合评价量化工作。参赛选手教学综合评价量化包括课堂教学、集中说课及查阅教学设计等环节。

3.课堂教学环节采取随堂听课方式在两学期内完成,每位参赛选手累计接受专家随堂听评课6-8次。专家依据“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附件1),独立判断,公正赋分,各位专家赋分的平均分数即为校级预赛选手课堂教学评价分数,该项分数占校级预赛教学综合评价量化总分的80%。

4.集中说课及教学设计综合评价由评委会全体委员完成(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专家依据“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学设计及说课评分表”(附件2),客观评价,公正赋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即为校级预赛选手说课及教学设计分数,该项分数占校级预赛教学综合评价量化总分的20%。

5.评委会计算参赛选手教学综合评价量化总成绩,经评委会主任签章确认后报送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办公室(教务处)。

附件1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

附件2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学设计及说课评分表

教务处 督导与评估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18年5月2日

附件【附件1 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商洛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学设计及说课评分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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