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做好2017年度院(部)教学督导津贴发放工作,请各院(部)依据《商洛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商院评〔2014〕2号)和工作实际,对本院(部)督导组成员工作进行检查,做好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对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督导组成员,统一填写《教学督导工作津贴发放表》。经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2月1日前报送督导与评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商洛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院(部)教学督导津贴发放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院(部)教学督导津贴发放表
督导与评估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