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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的通知
2017-11-20 14:02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的通知》(陕教【2017】260号)文件,我校共有汉语言文学等12个专业接受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请各单位深入学习《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特此通知

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7年7月17日

附件1:商洛学院接受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专业名单

附件2: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的通知

附件【附件2: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商洛学院接受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专业名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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