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环节的运行与管理,加强质量监控,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决定开展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1-12周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实验教材或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2.实验课教学情况。(具体指标见附件:商洛学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检查工作主要由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以随堂听课、查看文件等方式进行。
2.请各学院将实验课表于本周四(4月27日)前报送教学评估中心辛建军处。
3.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安排。
教学评估中心
2017.4.25